一、 关于地区专营经销商定义及范围


1. 地区专营经销商是指经销CELL系列产品的商家。
2. 地区专营经销商在其经营区域具有唯一性,高锐电子不得在该经销商区域内另行签约同类经销商。
3. 如有零售客户在此区域购买,高锐电子会推荐客户直接到该经销商处购买,或是将销售工作直接转交该经销商负责。
4. 批发业务以交货地点为准,高锐不在该地区进行销售及交货任务。高锐公司有义务将在该地区执行询价或交货的订单转由地区专营经销商负责。专项订单一次性交货金额高于人民币5万之订单,高锐电子有权在事先告知的情况下介入。但销售金额计入经销商销售记录。
5. 签约双方需共同遵守高锐电子制定的市场价格体系,并完全遵守最高及最低限价制度。



二、 申请地区专营经销商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实体法人组织,注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2. 组织架构中,销售人员数量不得低于5人;技术支持人员不得低于2人。
3. 拥有实体经营销售场所,有相关产品使用及销售的经验。
4. 对于该项产品渠道熟悉或是对于该产品市场开发具有强烈信心。
5. 具有良好的商誉与健全的财务制度。
6. 严格执行与维护高锐公司的价格体系



三、 关于地区专营经销商资格认定


1. 需要提供申请单位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实体法人组织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与经营场所证明。
2. 一旦发现经销商提供的资料中主要内容中,或故意,或无意有部份、全部与事实不符,高锐电子有权立即、不知会的状况下,终止与该特约经销商的合作。
3. 地区专营经销商需合作八个月以上的特约经销商方可申请,考察期为3个月,双方将针对渠道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制定相应的推广计划与销售计划。考察期间该经销商的出货金额不得低于原特约经销商协议议定的出货金额。
4. 在签约生效后,该经销商季度销量不得低于协议承诺的季度产品销量,若第一季度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的80%或是签约后前两个季度达不到议定要求的40%,高锐电子有权取消其地区专营经销商资格。



四、 地区专营经销商享有优惠政策

1. 价格优惠:按出货量不同享有各级批发价,参加季度/年度销售业绩累计。

2. 价格保护:价格保护期为40个日历天;公司策略性价格调整则会提前30个日历天通知。

3. 地区专营经销商于每季度提交季度销售计划,由高锐电子提供货物储备服务,免除生产周期等候。

4. 年度返利:旨在鼓励经销商完成既定的采购承诺;起动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推动经销商超额完成销售目标,以达到双方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及双赢的合作目的。详情见附件销售目标返点奖励制度。

5. 提供易学易懂的产品培训课程,建立专门的培训档案并定期提供新产品新技术资讯。

6. 技术支持:行业客户的快速维修服务与针对终端用户的售后技术支持、产品保修服务。

a. 无线及蓝牙产品:如果签约经销商未能返回设备保修卡,高锐电子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以出货日开始计算的十四个日历月。自产品出货之日起,十四个日历月内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高锐电子负责维修或调换(人为损坏除外)。如果签约经销商按时返回设备保修卡,具体条款参照“产品保修卡”执行。
b. 存储卡产品:如果签约经销商未能返回设备保修卡,高锐电子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以出货日开始计算的三十八个日历月。自产品出货之日起,三十八个日历月内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高锐电子负责调换新卡(人为损坏除外)。由于存储容量升级速度极快,如要求保修时,该容量的存储卡已经停产多时,我们将以升级容量更换新卡。如果签约经销商按时返回设备保修卡,具体条款参照“产品保修卡”执行。
c. 无线及蓝牙产品经销商不得承诺终端使用者超过十二个日历月之保修期,存储卡类产品经销商不得承诺终端使用者超过三十八个日历月之保修期。
d. 终端使用者的技术支持由高锐电子通过电话、传真或是Internet执行。
7. 市场支持
a. 区域或全国性的网上媒体行销广告投放。
b. 提供免费 “CELL”产品宣传资料。
c. 提供签约经销商单店区域促销活动支援。
d. 提供统一的“CELL”产品销售渠道授权证书。
e. 统一在高锐电子官方网站提供该经销商联络信息。
 

五、 其它

签约生效后,如果在合同期内完成承诺产品销量可向高锐电子申请核心经销商。

 

[ 下载2006年合作伙伴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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