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增值合作伙伴定义及范围

1. 增值合作伙伴是指全部或部份采用CELL系列产品承接系统设计安装工程的公司。
2. 增值合作伙伴的市场经营以行业客户为主,不介入当地零售市场与渠道批发。
3. 广州高锐电子增值合作伙伴数量以实际地方需要而定,高锐电子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4. 签约双方需共同遵守高锐电子制定的市场价格体系,并完全遵守最高及最低限价制度。

 

二、 申请增值合作伙伴条件

1. 申请企业必须具备工程设计能力或具有成熟的系统集成经验。
2. 拥有专职技术工程人员,有能力独立设计及完成工程施工。
3. 拥有成熟的客户群。

 

三、 关于增值合作伙伴资格认定

1. 需要提供申请单位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实体法人组织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
2. 一旦发现合作伙伴提供的资料中主要内容中,或故意,或无意有部份、全部与事实不符,高锐电子有权立即、不知会的状况下,终止与该客户的合作。

 

四、 价格政策及渠道政策

1. 价格政策
a. 按出货量不同享有各级批发价,并可累计销售业绩。
b. 价格保护周期为自出货日起的30个日历天;高锐电子策略性价格调整会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2. 产品定制服务:增值合作伙伴可依据工程特定需求,提出产品定制服务。由双方协议执行设计、生产。

3. 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a. 可针对合作伙伴的不同需要提供基于电话,传真或是Internet形式的技术支持
b. 如果未能返回设备保修卡,高锐电子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以出货日开始计算的十四个日历月。自产品出货之日起,十四个日历月内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高锐电子负责维修或调换(人为损坏除外)。如果合作伙伴及时返回设备保修卡,具体条款参照“产品保修卡”执行

4. 市场支持
a. 适应行业特色的快速维修服务机制。
b. 新产品的研发与提供
c. 产品宣传资料,产品技术规范。
d. 适当的产品宣传与市场支持。

5. 渠道机制
高锐电子鼓励公平与良性竞争。如果在同一项目有多家增值合作伙伴参与竞争,我们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支持:
a. 客户优先:优先支持与用户签订书面协议者。
b. 申报优先:优先支持提前申报者。

 

五、其它

1. 合作伙伴需要明确提出自己的行业开拓方向及计划。
2. 为确保提供良好的售前与售后服务,合作伙伴需要保证至少一名负责“CELL”产品的相关人员,以便高锐公司及时提供最新技术通报与产品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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